法國切斷推銷電話的那天,韓國卻翻倍
從拒接登記到事前同意,聯絡名單的價值正在改變
商業法國廢除推銷電話拒接名單的那一天
今天法國正式禁止了未經同意的推銷電話。這部分您可能已經看過相關新聞了。但我注意到的不是禁令本身,而是在一旁悄然消失的另一件事物——名為 Bloctel1 的拒接登記名單。這份於 2016 年建立、維持了 10 年的名單,在今天正式走入歷史。
讀者 ,如果把順序倒過來看,這起事件的本質就完全不同了。法國與其說是阻擋了電話,不如說是廢除了原本需要消費者自行登記姓名的名單。拒接電話的勞動,從消費者身上轉移到了業者身上。
先說結論:今天改變的不是管制的強度,而是外撥推銷(Outbound Sales)的資產結構。同意不再是一旦取得就能持續累積的資產,而是變成了 1 年就會到期的庫存。而在同一時間,韓國正走向完全相反的方向。
消失的不是電話,而是 Bloctel 名單
依據是 2025 年 6 月 30 日制定的第 2025-594 號法律第 13 條,施行日期正是今天——2026 年 8 月 11 日。耐人尋味的是這項條款所在的位置:它不是修改《消費者保護法》,而是附帶在**《反公共補助詐欺法》**中通過的。這意味著法國政府並非將此視為消費者的不便,而是視為詐欺的基礎設施。
這背後累積了長期的民怨。法國官方估計,約有四分之三的國民每週至少會接到一次未經同意的行銷電話。2024 年,甚至有 11 個消費者團體聯合要求全面禁止。即使拒接名單機制已經存在了 10 年,情況依然如此,這正是這部法律的起點。
內容很單純:業者今後在未取得消費者事前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出於行銷目的撥打電話。例外情況只有兩種:與正在進行的合約相關之聯繫,或是事先獲得明確同意。報章雜誌的訂閱推銷則另設有例外。相反地,在能源改造、老舊住宅翻新、職業培訓帳戶(CPF)這三個領域,即使獲得同意,也全面禁止電話行銷。因為這些正是詐欺最猖獗的領域。
罰則以每通電話為基準,自然人上限為 7 萬 5,000 歐元,法人上限為 37 萬 5,000 歐元。依 2026 年 8 月 11 日的匯率(1 歐元約合 1,637 韓元)換算,分別約為 1 億 2,000 萬韓元與 6 億 1,000 萬韓元。這是上限而非自動裁罰的金額,由法國競爭、消費與反詐欺總局(DGCCRF)2調查後裁處,並得公布處分事實。若是鎖定弱勢族群,罰則更可提高至 5 年有期徒刑併科 50 萬歐元罰金,或最高營業額的 10%。
然而從實務人員的角度來看,真正沉重的並不是罰鍰。未經同意撥打電話所簽訂的合約一律無效。這意味著東西賣出去了,卻無法算作營收。罰鍰是機率問題,但合約無效涉及交易本身,這能更快地改變行銷組織的行為。
而且消費者什麼都不必做。不需要向 Bloctel 登記,也不需要取消登記。因為沉默如今就等於拒絕。
當法國切斷推銷電話時,韓國的數量卻翻了一倍
看看同期的韓國數據,趨勢正好相反。
根據放送媒體通信委員會與韓國網路振興院於 2026 年 5 月 14 日發布的《2025 年下半年垃圾訊息流通現況》,國民每人每月平均收到的垃圾訊息量為 10.35 則,較前一半年增加了約 30.8%。其中,語音垃圾訊息達 4.26 通,為前一半年的兩倍,創下近 5 年來最高紀錄。廣告類型第一名為電信門號申辦推銷。委員會分析,這是 2025 年 7 月廢除《終端機流通法》後,經銷通路擴大語音電話行銷所致。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簡訊與語音的走勢完全相反。同一時期,簡訊垃圾訊息的申報與偵測件數從 1 億 5,020 萬件大幅縮減至 1,288 萬件,減少了約 91%。相反地,語音垃圾訊息的申報與偵測件數則從 504 萬件增至 873 萬件,增加了約 73%。一邊大幅驟降,另一邊卻直線飆升。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分歧?從制度面就能找到答案。《資訊通信網法》第 50 條規定,透過電子傳輸媒介發送營利目的廣告時,必須取得收件人的明確事前同意。韓國在簡訊、電子郵件以及自動撥號方面,早已是實施事前同意(Opt-in)制3的國家。然而,這裡存在一個例外:依據《訪問販賣法》,電話推銷員4以真人語音撥打、並告知個人資料蒐集來源的電話,屬於這項同意義務的例外情況。
簡單來說:韓國的事前同意體系中只留了一個漏洞,而那個漏洞的名字就叫「真人直接撥打的電話」。 水往低處流,當簡訊受到嚴格管制時,行銷流量便自然轉移到了語音電話上。
拒絕機制並不是沒有,只不過形式正是法國今天廢除的那種。韓國現有由公正交易委員會依據《訪問販賣法》第 42 條於 2014 年建置、並委託韓國消費者院營運的 Do Not Call(拒接來電)系統;另外還有銀行、保險、信用卡等 12 個金融業別各自獨立運作的金融圈 Do Not Call 系統。金融商品推銷完全被排除在公正會 Do Not Call 的適用範圍之外,消費者必須在兩個地方分別登記。
處理速度更是令人遺憾。業者比對拒接名單的義務僅為每月 1 次以上,這意味著登記之後,最長仍有 30 天可能繼續接到推銷電話。金融圈 Do Not Call 也公告更新需要最長 2 週。繁瑣的登記程序、漫長的等待時間、雙軌化的系統——想要拒絕推銷的消費者,必須承擔如此層層堆疊的負擔。
當「同意」從資產轉變為庫存
法國法規真正的分量,在於 2026 年 7 月 23 日頒布的施行令。因為其中明確規定了「同意」的規格。
同意必須基於自由意願、具體且明確,並可隨時撤回。預設勾選的方塊無效,也不能以條款同意來替代。到這裡為止都還在可預期的範圍內。問題在於剩下的三條規定。
- 同意的有效期限最長為 1 年,且不得自動續期
- 消費者在通話過程中亦可以口頭方式撤回同意
- 業者必須將同意證明保存至少 3 年,並於消費者要求時提供,舉證責任在於業者
這三條規定改變了行銷名單的會計性質。過去取得的聯絡方式實質上被視為無形資產。一旦收集到手,就可以一直使用。然而,一旦加上 1 年有效期限且禁止自動續期的限制,名單就變成了每年折舊 100% 的庫存。就算不用也會消失,要重新補充就得花費成本。
成本表上變動的項目如下:原先名單購買單價的位置,被同意取得單價所取代。這等於是在顧客取得成本(CAC)前端憑空多出了一個新項目。而且每年都要進行的重新取得同意活動,也不再是一次性支出,而是變成了固定成本。至於通話中可口頭撤回同意的條款就更棘手了。因為這意味著業務話術腳本裡內建了一個銷毀資產的開關。只要通話品質不佳,資產就會在那通電話中化為烏有。
問題在於,大多數組織甚至還沒準備好開始進行這項計算。聯絡資料往往是由各個行銷活動匯流而來的紀錄混合在同一張資料表裡,且很多時候並未保留取得時間點。不知道何時取得,也就無法得知何時到期。
波及效應跨越了國界。摩洛哥就業部長向國會報告指出,該國電話客服中心最多有 5 萬個工作機會面臨風險。這個產業吸引了約 1 億美元的投資,每年創造超過 10 億美元的營收。摩洛哥外包業界人士也透露,法國市場過去占該產業營收的 80% 以上。當然,同一位業界人士也強調多元化發展,表示純粹的電話行銷如今僅占整體業務的 15~20% 左右。但我並不認為這個數字是讓人安心的訊號。因為其他業務全都是建立在「用法語向法國消費者撥打電話的能力」之上,一旦這 15~20% 產生動搖,上層的業務結構也會跟著動搖。
當法規管轄權與勞動管轄權出現錯位時,成本往往會先在制定法規的國家境外被索取。 法國國會通過的一條法規,卻迫使卡薩布蘭卡的僱用計畫重新改寫,這就是當前的結構。
Oswarld觀點
在制定 GTM 策略時,我最常遇到的一個場景,就是客戶像談論資產般聊起「我們有 30 萬筆 DB」的時刻。每到那時,我總是會問同一個問題:這些號碼是從哪裡來的?何時取得同意的?相關證明在哪裡?而得到明確答案的情況少之又少。
因此,我建議不要把同意當成 CRM 裡的勾選欄位,而是要以帳本(ledger)的方式來管理。每一筆都必須留下來源、取得時間點、到期日與撤回紀錄。一旦舉證責任轉移到業者身上,未妥善管理的名單就不再是資產,而是負債。這項工作在法規落地前先做好,成本會低得多;因為事後想溯及既往復原,實際上幾乎是不可能的。
不過,我也不打算斷言這項法規一定會成功。德國自 2009 年起就實施了類似的禁令,但未經同意的推銷電話並沒有因此消失。法國消費者團體 UFC-Que Choisir 的代表也表示,令人擔憂的是詐騙勢力可能會將舞台轉移至到府推銷。法規通常會先推高守法方的成本,因此很有可能會出現合法外撥電話先減少、非法通話要在很久之後才會減少的順序。
這也是為什麼它給韓國帶來的啟示並非「像法國那樣全面禁止」。我們已經擁有了 Opt-in 機制,問題僅在於那個門戶大開的例外條款。在疊加新法規之前,先堵住那個漏洞才是正確的順序。而且,時間並不站在我們這一邊。隨著 AI 語音代理進一步降低每通電話的成本,光靠消費者在名單上登記來阻擋的方式,在算術上根本無法支撐下去。
結語
今天整理的內容,濃縮成三點如下:
第一,法國在禁止未經同意的電銷電話時,直接廢除了拒接登記名單本身。拒絕的成本從消費者轉移到了業者身上。第二,施行令為同意加上了 1 年有效期限與舉證責任,使行銷名單不再是資產,而成了每年折舊的庫存。第三,韓國雖然早已是事前同意(Opt-in)國家,卻留了一條真人語音通話的例外,語音垃圾通話便鑽過這個漏洞,創下 5 年來的新高。
如果您正在經營外撥(Outbound)業務,建議您本週檢視三件事:我們名單上的號碼來自何處、何時取得同意,以及相關證明是否以隨時能調出來的形式留存。只要其中任何一項答不上來,這份名單就還稱不上是資產。
💬 在過去一個月接到的電銷電話中,有幾通讓您覺得「我完全不記得自己同意過」?歡迎在留言區告訴我們是哪些產業,我們將在下一期依產業分類為大家整理。
📨 如果身邊有負責外撥或 CRM 的同事,歡迎將這篇文章轉發給他們。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核心來源
- Légifrance,〈消費者法典第 L.223-1 條以下:電話行銷同意〉(2026 年 8 月 11 日施行版本)。 連結 ··· 這是條文原文。若想確認例外條款開放到何種程度,看這裡最準確。
- 法國經濟財政部(DGCCRF),〈適用於企業的電話行銷規則〉。 連結 ··· 當中整理了同意有效期限 1 年、證明保存 3 年等實務規格。很適合從業者角度閱讀。
- Service-Public.fr,〈禁止電話行銷:新規則為何〉。 連結 ··· 這是以消費者視角解釋 Bloctel 廢除與兩項例外的政府說明。
- 廣播媒體通訊委員會、韓國網路振興院,〈2025 年下半年垃圾訊息流通現況〉,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布。 連結 ··· 今天文章中韓國方面的數據全部出自此處。單看語音垃圾訊息項目,就能看出整體趨勢。
- France 24,〈France bans unsolicited telemarketing calls to protect consumers〉,2026 年 8 月。 連結 ··· 對摩洛哥客服中心就業影響的報導,以此篇最為具體。
背景知識
- CNIL,〈利用電話進行商業推廣的規則〉。 連結 ··· 這是從個資監管機構角度切入的同意要件。若想了解與 GDPR 的關聯,可以參考這裡。
- 公平交易委員會,〈電話推銷拒絕接收意願登錄系統(Do Not Call)〉。 連結 ··· 只要親自登錄看看,就能立刻體會為何金融商品會被排除在外、為何無法一次登錄就一勞永逸。
推薦搭配閱讀的往期內容
- 給了機器人姓名和錢包的 Cloudflare ··· 這是一個重新設計「允許存取方式」本身的案例,與今天的同意架構相通。
- 即使 MANATOKI 倒下,帳單依然會送達 ··· 探討了監管與責任向容易掌控的一方轉移的模式。
📝 術語說明
각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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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tel:法國於 2016 年導入的拒絕電話行銷登錄名單。消費者一旦登錄號碼,業者就必須將該號碼排除在行銷對象之外。該制度已於 2026 年 8 月 11 日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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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CCRF:法國競爭、消費暨反詐欺總局。負責調查違反消費者相關法律並處以行政處分的機構,性質接近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消費者保護職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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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加入(Opt-in)/選擇性退出(Opt-out):Opt-in 是必須事先取得同意才能聯絡的方式;Opt-out 則是先聯絡,僅排除表明拒絕意願者的方式。兩者的分水嶺在於「拒絕的心力成本由誰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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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推銷:韓國《訪問販售法》上的概念,指透過電話推銷或誘使電話回覆的方式銷售商品或服務的營業行為。業者必須向市、郡、區進行申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