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出境的創辦人,20億美元的決裂
晶片戰爭的下一條前線是「AI 代理」

前言
各位訂閱者,大家好。我是 Oz 知識對談。
去年 12 月,Meta 以 20 億美元收購了 AI 代理新創公司 Manus。從啟動談判到簽署合約,僅用了 10 天。今年 1 月,Manus 的技術開始整合進 Meta Ads Manager,員工們也開始到新加坡的 Meta 辦公室上班了。


事實上,Facebook 的介面也一度加入了相關功能,但隨後又移除了。你知道為什麼被移除嗎?
然而,僅僅 5 個月後,這筆交易就被整體回滾了。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NDRC)下令無效化這筆交易。共同創辦人肖紅和季一超則被限制出境。
先說結論,這不是一樁單純的併購糾紛。這是北京開始將「AI 代理」視為與半導體同等級戰略資產的信號。
🧩 10 天成交,5 個月被推翻
Manus 的發展軌跡快得令人驚嘆。
2025 年 3 月病毒式演示公開 → 4 月由 Benchmark 領投融資 7,500 萬美元 → 7 月中國員工遷移至新加坡 → 12 月年度經常性收入(ARR)1突破 1 億美元 → 12 月 29 日 Meta 宣布收購。上線僅 8 個月就達到 1 億美元 ARR,這在全球 AI 新創公司史上是最短紀錄。
對 Meta 而言,Manus 是「執行層」。超越聊天機器人只能對話的層面,是真正能執行工作的 AI 代理技術。Mark Zuckerberg 要為 700 億美元規模的 AI 基礎設施投資正名,需要的不是只會說話的 AI,而是能行動的 AI。

問題在於 Manus 的出身。三位創辦人全部是中國籍,公司原名為「蝴蝶效應」。在武漢和北京設有辦公室,並曾獲得中國政府支持。 然而 2025 年 7 月,在收購前夕,關閉了中國辦公室、刪除了中國社交媒體帳號,並將核心團隊遷移至新加坡。
這個「新加坡迂迴」觸動了北京的敏感神經。 今年 1 月 8 日,商務部啟動調查,4 月 27 日 NDRC 以一句話下令無效化這筆交易。
NDRC 發布稿的核心只有一句話:「禁止對 Manus 項目進行外國投資,並要求當事方撤回交易。」沒有理由,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緩衝期。
值得注意的是,NDRC 使用的是「項目」而非「法人」這個詞。無論法人註冊地在新加坡還是其他地方,這都是基於技術原產地行使管轄權的宣示。
🔬 從晶片戰爭到代理戰爭
要理解這件事,必須看清美中科技霸權競爭的地形圖。
至今為止,前線很明確:半導體。美國從 2022 年起逐步加強對先進 AI 晶片、半導體製造設備和設計軟體的出口管制。ASML 的 EUV 設備、NVIDIA 的高效能 GPU 是最典型的瓶頸點2。美國的戰略基於「封鎖硬體就能限制 AI 能力」的邏輯。
然而這個邏輯出現了裂縫。DeepSeek 用不在出口管制清單上的 NVIDIA H20 晶片訓練出了最先進水平的模型。這等於用軟體效率繞過了硬體瓶頸。中國自己證明了封鎖晶片無法完全阻斷 AI 能力。
現在雙方都開始意識到新的前線。那就是 AI 軟體,尤其是 AI 代理。
AI 代理與普通聊天機器人本質上不同。它直接在用戶的瀏覽器中運行,自主完成 CRM 存取、數據提取、程式碼撰寫、付款等操作。這不只是一種軟體,而是「數位勞動力」。僅看市場規模,從 2025 年的 79 億美元到 2034 年的 2,360 億美元,預計年複合增長率超過 45%。
北京推翻已完成 20 億美元交易的原因,正是將 AI 代理判定為與半導體同等級的戰略資產。這也是 NDRC 的外國投資安全審查(FISR)3體系首次正式適用於 AI 技術的案例。
而且這不僅限於 Manus 一家。NDRC 同時期向 ByteDance、Moonshot AI、StepFun 等主要 AI 企業下達了指令:接受美國資本必須獲得政府批准。Moonshot AI 正在進行 180 億美元估值的 10 億美元融資輪,StepFun 則在籌備港股 IPO。實質上,中國版的 AI 投資出口管制已經啟動。
🔄 回滾的技術難題

理論上,NDRC 的命令很簡單。「撤回交易。」但現實完全不是這麼簡單。
已經發生的事情必須被撤回。Manus 的員工已經以 Meta 員工的身份到新加坡辦公室上班了。資本已經轉移,原投資人 Tencent、真格基金、紅杉資本已經收到了股權出售款項。更重要的是,Manus 的 AI 代理技術已經開始整合進 Meta 的系統。今年 2 月起,Meta Ads Manager 就搭載了基於 Manus 的自動化功能。
在這種情況下,三位創辦人(肖紅、季一超、張濤)正在考慮的方案透過 Bloomberg 報導了。從外部投資人籌集約 10 億美元,其餘以個人資金補足,從 Meta 手中回購 Manus。目標估值高於 Meta 支付的 20 億美元,之後重組為中國合資公司,推動港股上市。
投資人之所以感興趣,是因為 Manus 2026 年的預期營收約為 10 億美元。上線一年半就達到 10 億美元營收的話,20 億美元估值相當於營收的 2 倍。在 AI 領域,這是一個相當合理的價格。
但目前尚未確定。最大的難題是技術分離。已經融入 Meta 系統的 Manus 技術,要怎麼拆出來?這幾乎是前所未有的情況。 如前面所展示的,Manus 已經深入 Meta 服務的各個角落,甚至已經開始銷售了。
美國有類似的案例。2019 年,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4強迫中國昆侖科技出售交友 App Grindr。但 Grindr 是獨立 App,技術沒有整合到其他系統中。像 Manus 這樣,技術已經融入收購方核心產品中的強制分離,真正是前所未有的。
Oz 的視角
老實說,我認為這件事中最重要的信號不是「金額」,而是「速度」。
NDRC 推翻已完成交易只用了 4 個月。考慮到政府官僚體系的效率,這幾乎是即時反應。我在制定科技戰略時觀察到一個模式:當政府如此快速行動時,不是對單一交易做出反應,而是已經在內部重新分類了該資產類別的戰略等級。
晶片已經被歸類為「戰略資產」。現在 AI 代理坐到了它旁邊的位置。而且這是雙向的。美國從 2025 年起也在執行限制美國人投資中國 AI、半導體和量子企業的規定。
我關注的是這個格局所創造的「雙重封鎖」。中國 AI 創辦人既拿不到美國資本(北京阻擋),也無法將中國技術賣給美國(NDRC 阻擋)。那在新加坡設立公司迂迴呢?Manus 已經證明了,北京會追蹤技術原產地並予以攔截。
最終,「代理戰爭」最大的受害者是創辦人。技術以最快的速度前進,但創造這些技術的人的選擇卻在不斷收窄。
結語
總結如下。
第一,AI 代理已升格為半導體級戰略資產。 足以推翻已完成的 20 億美元交易,雙方政府都高度評價 AI 軟體的戰略價值。
第二,「法人註冊地迂迴」不再有效。 NDRC 開始以技術和人才的原產地為基準行使管轄權,這改變了跨境 AI 併購的規則本身。
第三,如果 Manus 回購成功,將創造「強制分離後再上市」的無前例案例。 無論是否成功,今後所有跨境科技交易都多了一個「追溯性地緣政治風險」的新變數。
如果對這個主題更感興趣,以下 O’Melveny 律師事務所的分析報告對 FISR 體系和法律影響做了很好的整理。
參考資料 & 延伸閱讀
核心來源
- Bloomberg, “Manus Weighs Raising $1 Billion to Unwind Meta Takeover”, 2026.5.21. : 本 newsletter 的起點,Bloomberg 獨家報導。
- O’Melveny, “China Unwinds Meta’s Acquisition of Manus: Implications for Cross-Border AI Transactions”, 2026.5. : 最系統性地整理 FISR 體系和法律影響的分析。
- CNBC, “China blocks Meta’s $2 billion takeover of AI startup Manus”, 2026.4.27. : NDRC 命令後的第一時間報導。
背景知識
- Fortune, “China’s decision to block the $2 billion Meta-Manus deal shows how far Washington and Beijing are drifting apart over AI”, 2026.4.28. : 展望美中 AI 脫鉤大局的分析。
- CSIS, “Choking off China’s Access to the Future of AI”, 2026.2. : 有助於理解美國半導體出口管制戰略和 AI 前線擴展。
- Contrary Research, “Deep Dive: Export Controls and the AI Race”, 2025.11. : 平衡地探討了出口管制的效果和限制,以及中國的應對戰略。

각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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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nnual Recurring Revenue):年度經常性收入。SaaS 企業的核心績效指標,指定期訂閱產生的年度營收。通常以月營收 × 12 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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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頸點(Chokepoint):供應鏈中不可替代的瓶頸節點。在半導體領域,指如 ASML 的 EUV 設備那樣只有單一公司能製造的核心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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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R(Foreign Investment Security Review):中國的外國投資安全審查制度。2021 年實施的該制度賦予 NDRC 對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國投資進行事前和事後審查的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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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US(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外國人收購美國企業是否威脅國家安全的機構。TikTok、Grindr 強制出售是代表性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