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营销电话事前同意制与韩国的语音垃圾骚扰
法国已转向要求营销电话必须事先征得同意的制度。而在韩国,2025年下半年语音垃圾骚扰却有所增加。本文探讨了两种制度的差异以及管理联系方式所需的应对之策。
商业法国废除营销电话拒接名单之日
8月11日,法国禁止了未经许可的推销电话。看到这里,您可能已经在新闻中了解到了这一消息。但我更关注的是伴随禁令一同被废止的制度——一个名为Bloctel1的拒接登记名单。该名单创建于2016年,在历经10年后,也于同一天被废除。
读者您好,此次措施包含了两项举措:一是禁止未经许可的推销电话,二是废除了原先需要消费者主动登记号码的拒接名单。以往“消费者若不想接听必须先去登记”的机制,如今转变为“企业必须事先获得同意”的模式。
因此,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并非仅仅是罚款金额,更是外呼营销(Outbound)的成本与数据管理方式。同意不再是一劳永逸,而是满1年即告失效,成为每年都必须重新获取的项目。与此同时,韩国的语音垃圾骚扰电话却在反向增加。
禁止未经许可的营销电话与废除Bloctel同日生效
其法律依据是2025年6月30日制定的第2025-594号法律第13条,施行日期为2026年8月11日。值得玩味的是该条款所在的出处:它并非通过修订《消费者保护法》出台,而是附带在**《防止公共补贴欺诈法》**中获得通过的。这表明法国政府并未将该问题仅仅视作消费者困扰,而是将其定性为欺诈的底层温床。
其背后是长期累积的消费者不满。法国主管当局估算,约四分之三的法国国民每周至少接到一次未经许可的营销电话。2024年,11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团体还曾联名要求全面予以禁止。拒绝名单制度已推行了十年,局面却依然如此,这正是该项立法的起点。
法规内容相当直接:今后商家若未获得消费者的事先同意,不得出于营销目的拨打电话。仅有两项例外:与正在履行的合同相关的联络,或者事先获得了明确同意。报刊杂志订阅推销被单独列为豁免情形。相反,在能源改造、老旧住宅翻新、职业培训账户(CPF)这三个领域,即便获得了同意,也一律全面禁止电话营销,因为这些领域正是欺诈案件的高发区。
处罚力度以单次通话为基准,对自然人的处罚上限为7.5万欧元,对法人的上限为37.5万欧元。按2026年8月11日的汇率(1欧元约合1637韩元)折算,分别约为1.2亿韩元和6.1亿韩元。这只是处罚上限,并非自动顶格处以该金额,将由法国竞争、消费与反欺诈总局(DGCCRF)2在调查后予以裁定并有权公示处罚决定。针对弱势群体的违法行为,处罚可升格至最高5年监禁并处50万欧元或年营业额10%的罚金。
然而,在业务一线看来,真正具有杀伤力的并非罚款,而是通过未经同意拨打的电话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这意味着东西即便卖出去了,也无法计为营收。罚款只是概率问题,而合同无效直接否定了交易本身,这一招能以快得多的速度倒逼销售团队纠正行为方式。
此外,消费者无需进行任何额外操作。既不必前往Bloctel登记,也无须注销。因为未经同意不得拨打电话,如今已经成为默认规则。
法国转向事前同意制,韩国语音垃圾电话却翻了一番
对比同一时期的韩国数据,走向却截然相反。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与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于2026年5月14日发布的《2025年下半年垃圾信息流通现状》显示,国民人均月均垃圾信息接收量为10.35件,较前一半年增长约30.8%。其中,语音垃圾电话达4.26件,较前一半年翻了一番,创近5年来的最高纪录。广告类型排名第一的是通信入网推销。该委员会分析认为,这是2025年7月《终端机流通法》废除后,渠道门市的语音销售业务扩张带来的影响。
这里的关键在于,短信与语音呈现出完全相反的走势。同一时期,短信垃圾信息的举报与检测量从1亿5,020万件减至1,288万件,降幅约91%。相反,语音垃圾电话的举报与检测量却从504万件增至873万件,增长了约73%。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分化?从制度中就能找到答案。《信息通信网法》第50条要求,通过电子传输媒介发送营利性广告信息时,必须获得接收者的明确事前同意。在短信、电子邮件以及自动外呼方面,韩国早已是一个选择加入制(Opt-in)3国家。但这里存在一个例外:根据《访问销售法》,电话营销人员4以人工语音通话、并告知个人信息收集来源时拨打的电话,属于该项同意义务的豁免情形。
本文关注的例外正是**《访问销售法》项下的电话营销人员在告知个人信息收集来源的前提下,以人工语音拨打的电话**。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工语音电话都能免除同意义务。在存在这一例外的情况下,短信垃圾信息减少了,语音垃圾电话却增加了。不过,仅凭这两项指标,并不能断定这种变化完全是由监管差异造成的。
拒绝机制并非没有。只不过,它采用的是法国在8月11日废弃的那种拒绝登记方式。韩国有公正交易委员会依据《访问销售法》第42条于2014年搭建、由韩国消费者院受托运营的“Do Not Call”(防骚扰电话登记系统),同时还有银行、保险、信用卡等12个金融行业单独运营的金融业“Do Not Call”。金融产品的推销完全被排除在公正交易委员会的“Do Not Call”范围之外。也就是说,消费者必须分别在两个平台登记。
生效速度更是令人遗憾。经营者核对拒绝接收名单的法定义务频率仅为每月至少1次。这意味着,即便登记了,在最长30天内仍有可能接到推销电话。金融业“Do Not Call”系统也提示,名单生效最多需要两周时间。不仅需要消费者亲自走完登记流程,还要等待生效,而且系统还分属两处。一名想要拒接推销电话的消费者,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如此之多。
1年的同意有效期正在改变销售成本
法国监管真正的分量,体现在2026年7月23日颁布的实施令中。因为该法令明确了“同意”的具体规范。
同意必须出于自愿、具体且明确,并且可以随时撤回。预先勾选的复选框无效,也不能以同意服务条款来代替。到此为止都还在可预期的范围内。真正棘手的是接下来的三条规定:
- 同意的有效期最长为1年,且不得自动续期
- 消费者在通话过程中也可以口头撤回同意
- 商家必须将同意的证明材料保存至少3年,并在消费者要求时予以提供,举证责任在商家身上
按照这些条件,光是拿到联系方式,根本无法持续用于销售业务。一旦1年过去同意失效,就必须重新获取同意,而这个过程需要付出成本。这倒不是指联系人名单在会计上每年会折旧100%,而是意味着必须持续维护和管理可用于销售的有效同意。
成本表上发生变化的项目如下:原先名单采购单价的位置,被“同意获取单价”取而代之。这相当于在获客成本(CAC)的前端新增了一个项目。而且每年定期展开的重新获取同意活动,也不再是一次性支出,而是演变成了固定成本。至于允许通话途中口头撤回同意的条款,带来的负担就更沉重了。因为只要通话进行得不顺利,消费者就可以当场撤回同意,而该联系方式便再也无法用于销售。
问题在于,大多数组织连开始这笔核算的准备都还没做好。联系方式数据往往来自多个不同营销活动,记录混杂在同一张数据表中,而且多数情况下并未保留获取时间。如果连何时取得的都不知道,自然也就无从知晓何时过期。
这一波澜甚至越过了国界。摩洛哥就业部部长向议会报告称,本国呼叫中心多达5万个工作岗位面临风险。该产业吸引了约1亿美元的投资,每年创造超过10亿美元的收入。摩洛哥外包行业相关人士透露,法国市场一直占该行业总收入的80%以上。当然,该人士也强调了业务多元化,称纯电话营销目前仅占全部业务的15~20%。但我并不认为这个数字是个令人安心的信号。因为用法语接待法国消费者的这批人力和运营体系同样服务于其他业务,电话营销15~20%的缩减很可能会波及其他业务。
如果制定监管的国家与实际承揽通话业务的国家并不相同,那么岗位流失这类的负担往往会率先在监管制定国之外显现。 法国议会通过的一项条款,实际上迫使卡萨布兰卡不得不重写其就业计划。
Oswarld视角
在制定 GTM(走向市场)战略时,我最常遇到的一个场景,就是客户把“我们拥有的 30 万条数据库”当成资产炫耀的时刻。每当那时,我总是会问同样的问题:这些电话号码来自哪里,是什么时候获得的同意,证明材料又在哪里?很少能得到明确的回答。
因此,我一直建议不要把“同意”仅仅当作 CRM 里的一个勾选框字段,而是要**作为台账(ledger)**来管理。来源、获取时间、有效期、撤回历史都必须逐笔记录在案。一旦举证责任转移到企业身上,无法确认同意依据的联络方式不仅难以用于销售,还可能带来法律纠纷的负担。这项工作在监管落地之前做好,成本要低得多。因为事后追溯还原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过,我并不打算断言这项监管一定会成功。德国自 2009 年起就实施了类似的禁令,但未经许可的推销电话并没有消失。法国消费者组织 UFC-Que Choisir 的负责人也表示,担心诈骗团伙会将阵地转移到上门推销。监管往往会先推高守法一方的合规成本。因此,很可能出现的顺序是合法的呼出业务先减少,而非法电话要过很久才会受到遏制。
我认为在韩国,也有必要先审视知情同意原则与电话劝诱销售例外的实际运行机制。因为一旦 AI 语音代理降低了单次通话的成本,推销电话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我们也必须一并评估,仅靠消费者自行登记拒接名单的方式是否足以应对这一局面。
结语
今天整理的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
在法国,经营者在拨打营销电话前必须确认同意,消费者即使不另行登记拒接名单也能受到保护。经营者必须管理为期 1 年的同意有效期与撤回记录,并妥善保管举证材料。在韩国,虽然原则上也要求事前同意,但电话劝诱推销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工语音通话设有例外。在语音垃圾信息与日俱增的情况下,有必要审视这一例外规定与拒接登记制度究竟是如何运转的。
如果您正在开展外呼业务,建议您本周重点确认三件事:我们名单上的号码来自何处、何时获得的同意,以及相关凭据如今是否能随时调出查验。只要其中任何一项答不上来,那份名单就还算不上资产。
💬 在过去一个月接到的营销电话中,有多少通是“我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同意过”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告诉我们来自哪个行业,我们将在下一期按行业汇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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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与延伸阅读
核心来源
- Légifrance,《消费者法典第 L.223-1 条及以下:电话营销同意》(2026 年 8 月 11 日施行版)。 链接 ··· 条文原文。若想确认例外条款开放到了何种程度,看这里最为准确。
- 法国经济财政部(DGCCRF),《适用于企业的电话营销规则》。 链接 ··· 梳理了同意有效期 1 年、凭证保存 3 年等实务细则。从经营者角度来看很具参考价值。
- Service-Public.fr,《禁止电话营销:新规则是什么》。 链接 ··· 以通俗易懂的消费者视角解读废除 Bloctel 及两项例外规定的政府指南。
-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韩国互联网振兴院,《2025 年下半年垃圾信息流通现状》,2026 年 5 月 14 日发布。 链接 ··· 本文涉及韩国的数据全部出自此处。单看语音骚扰电话一项,也能看清趋势脉络。
- France 24,“France bans unsolicited telemarketing calls to protect consumers”,2026 年 8 月。 链接 ··· 关于对摩洛哥呼叫中心就业的影响,这篇报道阐述得最为详尽。
背景知识
- CNIL,《电话商业推广规则》。 链接 ··· 从个人信息监管机构视角阐述的同意要件。若想探究其与 GDPR 的衔接,请看这里。
- 公正交易委员会,“电话营销拒接意向登记系统(Do-Not-Call)”。 链接 ··· 亲自去登记一下,就能切身体会到金融产品为何被排除在外、为何登记一次根本无法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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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语说明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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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tel:法国于 2016 年推行的电话营销拒接登记名录。消费者只要登记号码,企业就必须将其从营销对象中剔除。该制度已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正式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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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CCRF:法国竞争、消费与反欺诈总局。负责调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职能类似于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的消费者保护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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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加入(Opt-in)/ 选择性退出(Opt-out):Opt-in 是必须事先征得同意才能联系的方式;Opt-out 则是先行联系,仅将明确表示拒绝的人剔除的方式。二者的分水岭在于:拒绝的成本到底由谁来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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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推销(电话劝诱销售):韩国《上门推销法》中的法律概念,指通过电话劝诱或诱导电话回拨的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营业行为。经营者必须向所在市、郡、区政府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