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粉絲的年薪明細
用100位無名小咖取代1位明星,品牌的算法變了

前言
讀者你好,這裡有一份年薪明細。這是住在美國佛羅里達的30歲安娜・芬斯特馬克去年的收入。總額14萬美元,約1億9千萬韓元。但這個人不紅。TikTok粉絲3萬3千人。白天在飯店業做正職,下班後在家裡拍室內佈置和時尚內容,就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
彭博社公開的明細內容很有趣。品牌廣告收入是2萬9千美元,只佔總額的五分之一。最大的一塊是來自亞馬遜創作者計畫的9萬1千美元。結構就是她推薦的商品被粉絲買下後,她就能拿到佣金。
但這裡有一個問題。3萬粉絲怎麼能賺到企業部級主管年薪的兩倍?先說結論,不是因為她特別,而是品牌廣告費的流向本身改變了。今天我們來拆解一下這條管路。
「創作者中產階級」正在成形
過去,靠網紅吃飯這句話聽起來跟說要當好萊塢演員一樣。理論上可行,但機率跟中樂透差不多。但最近在美國觀察到的卻是另一幅畫面。不是百萬粉絲的明星,而是數萬粉絲規模的「普通創作者」正在創造出中階主管級的收入,這樣的案例越來越多了。
讓我看看彭博社採訪的幾個案例。紐約25歲的行銷人員艾比・弗拉托克在粉絲只有8千人的時候就簽了第一份品牌合約。現在粉絲規模到了2萬5千人,今年光是品牌合作就簽了2萬5千美元。28歲的牙科住院醫師本・薩・內梅拉在醫院的年薪是7萬6千美元,但她副業做的內容今年已經拿下了18萬美元的合約。兩個月就賺到了正職年薪的兩倍。
背後是整个市場的膨脹。網紅行銷市場從2015年的17億美元成長到2025年約330億美元。十年間幾乎漲了20倍。但我認為,比起市場變大這個事實,變大的錢流向哪裡才是更重要的訊號。因為那些錢正在逐漸流向「小帳號」。
品牌為什麼要買100位無名小咖
來看看廣告主端的算法。創作者管理公司 Digital Department 的共同代表艾莉・葛蘭特對彭博社這樣說:「品牌用以前簽幾位大型創作者的預算,現在在大量雇用微型創作者。」
支撐這個轉變的數據相當扎實。發表在行銷領域頂尖期刊 Journal of Marketing 上的研究就是代表。研究團隊用歐洲一家消費者直營企業的數據,透過每位網紅的折扣碼追蹤了約190萬筆銷售。結果令人印象深刻。大型網紅1創造的營收是微型網紅的6倍,但成本是18倍。換算成投入產出比,小帳號的效益高出3倍以上。
互動率數據也指向同一個方向。行銷業界通用的統計顯示,微型網紅的平均互動率2為3.2%,遠高於百萬粉絲以上大型網紅的1.1%,接近三倍。粉絲數越大,帳號就越從「朋友的推薦」變成「藝人的廣告」,信任感被稀釋了。
這裡需要拆解一下單價結構。根據葛蘭特的說法,5萬粉絲創作者的TikTok貼文單價在3,500美元以上,50萬粉絲的創作者則在1萬美元左右。如果只看每位粉絲的單價,大帳號反而看起來比較便宜。但品牌真正買的不是曝光,而是轉換啊。一旦把互動率和購買轉換都算進去,天平就反過來了。對數據有概念的人應該很熟悉這個陷阱——用什麼做分母,「便宜」的定義就完全不一樣。
韓國也在朝同一個方向走。國內網紅行銷產業報告一致將2025年的核心趨勢指向微型和超微型網紅的崛起。比起粉絲數,更看重互動率和信任度來簽約的模式正在確立,而像 Instagram 團購這種直接以銷售佣金結算的模式,韓國反而走在前面。
再看一次明細,重點不是廣告費
現在回到安娜的明細。14萬美元中,品牌廣告費只有2萬9千美元。9萬1千美元是亞馬遜聯盟行銷3,也就是商品每賣出一件就能拿到的佣金。其他創作者的收入結構也觀察到類似的比例。
這為什麼重要?因為「創作者中產階級」的薪資袋裡,填滿它的主體不是廣告主,而是電商。廣告費來自品牌行銷預算,但佣金來自實際銷售。前者是景氣一差最先被砍的錢,後者只要有業績就會持續流入。創作者中產階級能否成為「可持續的階級」,答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此。
但也不能只畫粉紅色的圖。反面的數據同樣清楚。Influencer Marketing Hub 調查了3千名全職創作者,57%的內容收入連最低生活費都不到。收入波動也很大。用艾比・弗拉托克的話說,這是一個「有的月是0元,有的月是1萬美元」的世界。而且這個中產階級的基礎是平台。去年美國TikTok停機12小時的事件就說明了,演算法和收益政策是創作者無法控制的變數。說它是中產階級沒錯,但是一個沒有勞保、沒有退休金的中產階級。
奧斯華爾德的視角
在制定 GTM 策略時,我常常把行銷預算和業務團隊預算並排來看。從那段經驗來看,現在發生的事情本質不是廣告市場的潮流變化,而是成本科目的遷移。品牌以佣金基礎向100位微型網紅付錢的結構,其實與其說是廣告投放,不如說是在外包一個佣金制的業務團隊。不是買媒體,而是借銷售管道。看似廣告費的錢,其實是業務人力的替代方案。
這樣一看,幾件事就清楚了。對品牌來說,100位微型網紅的組合比1位明星更容易衡量成效,某一位出了狀況風險也能分散。把原本集中給少數大型媒體的廣告費拆散給多數小型管道,這就是我讀到的廣告市場結構變化。也是媒體公司和大型經紀公司原本拿走的利潤重新分配給個人的過程。
對創作者而言的啟示,跟上一期(週日那期)的文章完全接得上。當時我說要區分「賣時間的人」和「擁有資產的人」。3萬粉絲的信任感明顯是資產。但陷阱在於,這個資產是蓋在平台這塊土地上的房子。產權登記上不是你的名字。所以我認為這個市場的下一步,是創作者們把佣金收入轉化為自己擁有的資產——不管是電子報、自有品牌、還是平台外的客戶關係——這場戰爭。
結語
來整理一下。粉絲數萬的創作者正在賺取中階主管級收入的「創作者中產階級」正在成形。驅動力是品牌算法的改變。隨著數據累積顯示,100位無名小咖的轉換比1位明星的觸達在投資報酬率上高出3倍以上,廣告費正在重新分配給小型管道。但那份薪資的最大組成部分不是廣告,而是銷售佣金,而基礎是別人的平台。中產階級在擴大,但地基依然很薄。
如果你是在執行行銷預算的角色,我建議你本季度重新做一張表,用「每次轉換的成本」而不是「每位粉絲的成本」來計算網紅預算。親眼看看天平往哪邊傾。
讀者你有哪一端的經驗?如果是品牌或行銷實務者,跟微型網紅合作過的話,期待和實際成效如何?或者是副業做內容的話,收入結構是廣告還是佣金?歡迎在留言區分享。案例累積夠的話,下一期我會做一份國內版的明細。
💬 微型網紅合作經驗,不管是廣告主端還是創作者端,歡迎留言分享。下一期會參考大家的回饋。 📨 如果有正在為網紅預算煩惱的行銷同事,把這篇文章傳給 TA 吧。
參考資料 & 延伸閱讀
核心來源
- Bloomberg, “The Creator Economy Has a New Middle Class”, 2026. ··· 本文的起點文章。光看安娜・芬斯特馬克的收入明細圖表,就等於讀了一半。
- Beichert, M., Bayerl, A., Goldenberg, J. & Lanz, A., “Revenue Generation Through Influencer Marketing”, Journal of Marketing, 2024. 連結 ··· 「營收6倍、成本18倍」的出處。用190萬筆實際銷售數據比較了微型和大型網紅的報酬率。基於歐洲單一企業數據的局限請留意。
- Influencer Marketing Hub, “Creator Earnings Report”, 2025. 連結 ··· 57%全職創作者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的反面數據來源。不想被中產敘事迷惑的話,要一起讀。
背景知識
- OpenAds, “網紅行銷數據分析:2025年值得關注的行銷趨勢”, 2025. 連結 ··· 基於國內活動數據,點出微型和超微型網紅崛起的報告。可以了解韓國市場的溫度。
- Morning Consult, “Gen Z and the Creator Economy”, 2023. 連結 ··· 約60%的Z世代表示有機會就想當網紅的調查。解釋了為什麼供給端持續增加。
推薦搭配的往期文章
- 頂樓開發者為什麼每晚都跑外送 ··· 討論了「賣時間的人與擁有資產的人」的區分。本文的創作者中產階級就站在這條界線上。
- 估值670萬美元的論文平台35年來的首次獨立 ··· 從另一個角度看待平台之上資產的產權問題。


